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相關政策規定,2019年濰坊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審中,知識產權和研發活動條件是企業需要重點關注的指標。以下是對這兩項條件的詳細解析:
一、知識產權占分比及評分標準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總分100分,知識產權部分占30分,是單項權重最高的評價指標。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 知識產權類型(8分)
- 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按Ⅰ類評價
- 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按Ⅱ類評價
- 知識產權數量(8分)
- Ⅰ類知識產權數量:1項及以上(7-8分)
- Ⅱ類知識產權數量:5項及以上(5-6分),3-4項(3-4分),1-2項(1-2分)
- 知識產權與技術的相關性(8分)
- 知識產權與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密切相關(7-8分)
- 知識產權與主要產品(服務)的相關性一般(5-6分)
- 知識產權與主要產品(服務)的相關性較弱(3-4分)
- 知識產權獲得方式(6分)
- 自主研發(5-6分)
- 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3-4分)
二、研發活動條件要求
1. 研發活動持續性
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需持續進行研究開發活動,且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比例符合以下要求:
-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 研發項目組織管理
- 制定研發項目立項報告
- 建立研發投入核算體系
- 開展產學研合作的研發活動
- 設有研發機構并具備相應的設施和設備
- 建立研發人員的績效考核獎勵制度
3. 研發人員配置
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三、企業管理咨詢建議
針對濰坊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提出以下管理咨詢建議:
- 知識產權布局策略
- 提前規劃知識產權申請時間,確保證書在有效期內
- 注重核心技術的專利保護,優先申請發明專利
- 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 研發費用規范管理
- 建立研發費用輔助賬,準確歸集研發支出
- 規范研發人員工時記錄,確保研發費用真實性
- 做好研發項目的立項、結題等文檔管理
- 研發組織體系建設
- 設立專門的研發部門或技術中心
- 建立研發人員培養和激勵機制
- 加強與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
通過科學規劃和規范管理,濰坊企業可以更好地滿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各項條件,享受相關政策優惠,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